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关键字搜索: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次数:158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全面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安全,根据《浙江省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及《衢州市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通知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关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根本上杜绝事故隐患,进一步做好学校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学校危化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全面增强,应急避险能力得到显著加强。

三、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自查(2023年6月25日-7月1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工作方案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开展本单位危险化学品购置、库存以及使用和保存情况检查,安全问题总结和整改方案的制定与落实。

(二)学校检查(2023年7月2日-7月3日)

学校根据危险化学品学院自查的情况,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在购置、使用和保管等方面的安全保证措施以及规章制度、三废处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建设情况。

(三)问题整改(2023年7月-8月)

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及时整改落实,有效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按照抓重点部位、抓关节环节、抓突出问题、抓督促整改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动员,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扎实做好排查整改

“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和立体化整治,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附件

1.《浙江省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衢州市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衢州市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衢市监网[2023]3号.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