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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内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浏览次数:549

为科学编制2023年度校内实训(实验)室建设计划,进一步提高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减少或避免因调研不足、匆忙实施导致项目实施绩效不佳的问题。根据《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衢职院资〔2021〕2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内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部门应根据《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各二级学院专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开展2023年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教学部门按照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对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序。

2.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同时应根据学校《省“双高”专业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省“双高”专业群2023年度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3.各教学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扎实开展项目建设调研、可行性认证等工作,提高项目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学校鼓励各教学部门积极开展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省示范性智慧实训教室、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4.在各教学部门建设项目论证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一步评审论证,对项目建设调研、可行性认证等工作明显不充分、申报书质量粗糙的、未通过评审论证的项目将不列入学校2023年度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

5.根据政府采购部门要求,设备预算金额的50%原则上需到中小微企业采购,因此针对设备的选型,在调研时不得小于3家中小微企业,相关预算资金占比须在项目建设申报书第四项中体现,并在“实训(实验)室设备、家具等预算明细清单”表中明确标注中、小、微企业预算金额。

6.根据《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衢职院〔2021〕11号)文件要求,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购的仪器设备含有网络设施、服务器、存储等支撑数字化的硬件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方案须经数字校园建设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7.2023年度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及事项:

(1)2022年5月启动2023年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工作;

(2)2022年8月1日前报送第1轮申报材料,填写项目申报的前七项内容;

(3)2022年11月2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终稿;

(4)2022年12月5日送专家评审;

(5)2023年1月2023年度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提交学校审定。

8.各教学部门于2022年8月1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2022年版)”(附件1)、“实训(实验)室设备、家具等预算明细清单(2022年版)”(附件2)、“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软件)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单件10万元以上的设备或软件,附件3),送交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刘晓平办公室(行政楼127室,联系电话:388277),其中申报书第八项至第十项暂不打印;电子稿同时发刘晓平浙政钉。

附件:

1.附件1-实训(实验)室项目建设申报书(2022年版).docx

2.附件2-实训(实验)室设备、家具等预算明细清单(2022年版).xlsx

3.附件3-大型仪器设备(软件)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docx

4.附件4-衢职院〔2021〕11号-关于印发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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