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的需要,请各二级学院填写“XX二级学院-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统计表”,1月13日前交,电子稿发刘晓平浙政钉,纸质稿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行政楼127室)。
附件:XX二级学院-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统计表XX二级学院-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统计表.xls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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