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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学年资产(准)捐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8 浏览次数:592

为进一步做好2021学年资产(准)捐赠工作,保障督导评估有关企业(准)捐赠数据的规范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准)捐赠是指企业自愿将人、财、物赠送给与企业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受赠者用于慈善公益事业的行为。

2.企业(准)捐赠总值,按财务凭证(捐赠)或资产评估报告(准捐赠)统计认定。

(1)所有捐赠或准捐赠行为都应以捐赠协议(合同)为准。

(2)捐赠货币资产的须有学校计财处出具的合法票据。

(3)捐赠全新购置资产的应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

(4)捐赠非全新购置资产的应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3.各二级学院应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提高学校对企业的吸引力;建立企业捐赠相关管理制度,跟踪并确保企业捐赠科学、合理利用、使用。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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