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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2022年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方案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5 浏览次数:518


根据学校预算工作需要,为保障2022年实训基地项目尽快实施,如果项目采购需求已达到招标采购文件编制要求深度的,项目申报书已经定稿的,12月20日之前将电子稿先发送刘晓平浙政钉。

请将调整后的建设项目申报书、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申购计划表、大型仪器设备(软件)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一并送交。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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