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设备申购 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教学资源,合理安排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实训基地建设经费,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根据《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请各部门认真做好2015年度仪器设备申购及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部门应遵照《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发展规划(2014?2018)》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实训基地建设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专业建设和实训需求等因素,按照“优化实训基地布局,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实训基地建设”的原则组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申购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 2.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新建、改建及扩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评审。论证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能列入年度计划。 3.未列入2015年度政府采购预算(2014年11月申报)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申报并从学校经费中列支。 二、申报范围 1.学校2015年仪器设备(含教学设备)投入预算。 2.各级财政支持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部分。 3. 各部门专项经费(含创收经费)、各类科研项目经费设备购置部分。 4.实验实训耗材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程序 1.2015年3月20日前各申报部门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规划论证、考察学习、场地布局、设备选型及申报材料等前期准备工作。申报新建、改建及扩建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分别填写《实验实训室新建项目计划申报书》(附件1)、《实验实训室改建项目计划申报书》(附件2)、《实验实训室扩建项目计划申报书》(附件3),建设项目中含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单件10万元以上)必须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附件4);教学部门申报仪器设备更新的填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申购计划明细表》(附件5);非教学部门申报仪器设备的填写《非教学仪器设备添置、更新申购计划明细表》(附件6);部门经费、个人科研经费购置设备的填写《部门(个人)经费购置仪器设备计划明细表》(附件7)。请各部门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交设备与网络管理中心刘晓平办公室(行政楼709室,联系电话:388277),电子稿发到刘晓平OA邮箱。 2.2015年4月10日前,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分类论证评审,提出各申报部门项目申报顺序建议。 3.2015年4月24日前,各申报部门根据论证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申报项目内容的调整与优化,形成各类项目计划申报书。 4.学校根据规划及资金预算情况,最终确定2015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及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附件: 1.《实验实训室新建项目计划申报书》 2.《实验实训室改建项目计划申报书》 3.《实验实训室扩建项目计划申报书》 4.《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申购计划明细表》 6.《非教学仪器设备添置、更新申购计划明细表》 7.《部门(个人)经费购置仪器设备计划明细表》 (附件1-7请到我部门网站“下载中心”??“实训基地类”下载) 设备与网络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25日 |